在韩国做完医美,回国后出了问题找谁
先联系做项目的医院,要病历和收据;协商不成可以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申请调解,外国患者也能申请。已登记的招揽医疗机构有医疗事故赔偿保险。
先说结论
回国后出了问题,顺序是:先联系给你做的医院,把情况和照片发过去,要它的书面说法;同时把病历、收据、报价单、聊天记录都留好。医院不处理或者谈不拢,可以向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(한국의료분쟁조정중재원,简称 K-MEDI)申请调解,外国患者也可以申请。通过中介约的,中介有义务协助,但责任主体是医院。
第一步:联系医院
- 做完当天就要一个明确的售后联系方式:微信、KakaoTalk 还是邮箱,谁负责接。
- 出现问题,把时间、症状、照片按时间顺序发过去,要医院给出书面的处理意见。
- 需要在国内就医的,先在国内看,保留国内的病历和费用单据。
第二步:拿齐材料
按韩国《医疗法》第 21 条,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病历副本。你可以要:
- 诊疗记录(做了什么项目、用了什么仪器或产品、剂量或发数、哪位医生做的)。
- 收据和报价单。
- 术前术后的照片(医院拍的)。
- 术后注意事项的书面文件。
这些材料是后面所有程序的基础。做之前就要收据和记录,比事后再要容易得多。
第三步:调解
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是法定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,受理包括外国患者在内的医疗纠纷调解和仲裁申请。流程、材料和语言支持以它官网的说明为准。调解不成,还可以在韩国提起诉讼,但成本和时间要自己衡量。
登记机构的保险
已登记的「外国人患者招揽医疗机构」,按法律要加入医疗事故赔偿责任保险或赔偿共济组合。这是你出发前核登记证的理由之一:出了事,赔偿有渠道。没登记的机构,没有这层保障。
通过中介约的
- 中介是登记的招揽业者的,它有义务协助沟通,你可以要求它提供医院的联系方式和自己的登记信息。
- 中介不是医疗责任主体。医院的责任不因为你是通过中介来的就转移。
- 付给中介的钱和付给医院的钱分开留凭证。
出发前做三件事,回国后的麻烦会少一大半:核登记证、要书面报价和收据、拿到售后联系方式。
信息来源
- 韩国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(K-MEDI)官方网站
- 韩国《医疗法》第 21 条(患者有权要求病历副本)
- 韩国《医疗海外进军及外国人患者招揽支援法》(登记机构的赔偿保险义务)
- Medical Korea 官方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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